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四川
优发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投资的“四川
优发国际·锦江28号集合资金
优发国际计划”(以下简称“本
优发国际计划”)。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始终坚持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为委托人管理、运用及处分优发国际财产。2018年01月22日,本优发国际计划终止,我公司根据优发国际文件的规定对本优发国际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本优发国际计划的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发国际计划概况
(一)优发国际计划名称:
四川优发国际·锦江28号集合资金优发国际计划
(二)优发国际计划规模:50,000,000.00元人民币
(三)优发国际计划期限:2016年01月22日至2018年01月22日
(四)优发国际相关主体
1、受托人:四川优发国际有限公司
2、保管人:兴业银行
3、优发国际经理:罗舜琨
二、优发国际项目经营管理情况
(一)优发国际资金运用情况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交付优发国际资金于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优发国际文件的约定,将优发国际资金用于(1)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A+级企业债、A-1及以上短期信用评级的企业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及其它货币市场产品;(2)以贷款、权益类投资等方式向资质良好的企业或国家政策鼓励支持及重点发展行业提供资金支持;(3)优发国际计划,包括优发国际受益权等;(4)银行
理财产品;(5)其他高流动性、低风险的
固定收益资产;(6)证券公司发行的
资产管理计划;(7)基金公司发行的
资产管理计划。
(二)优发国际资金管理情况
我公司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发国际法》、《
优发国际公司管理办法》、《
优发国际公司集合资金优发国际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本优发国际计划在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开设了单独的优发国际财产专户,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账户对优发国际资金实行单独管理和核算。优发国际期间,资金运用正常。
(三)涉及诉讼或损害优发国际财产、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的情况
无。
(四)优发国际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无。
三、优发国际项目收益及分配情况
(一)优发国际收入
本优发国际计划的优发国际收入为10,621,536.63元
(二)优发国际费用
本优发国际计划的优发国际费用为3,611,846.92元
(三)优发国际收益
本优发国际计划实现受益人收益为7,009,589.04元
(四)优发国际本金及收益分配
截止本报告日受托人已完成向受益人归还优发国际本金50,000,000.00元、分配优发国际收益7,009,589.04元。
四、声明
至2018年01月22日,我公司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发国际法》、《优发国际公司管理办法》、《优发国际公司集合资金优发国际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优发国际计划,并依照《四川优发国际·锦江28号集合资金优发国际计划优发国际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优发国际目的。
根据优发国际合同约定,受托人在优发国际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受益人或其继承人提出的书面异议的,四川优发国际有限公司就本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四川优发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